《普洱市古茶樹資源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以來,為擦亮“普洱茶”金字招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為規(guī)范古茶樹資源管理和開發(fā)利用,普洱市人民政府把制定《普洱市古茶樹資源保護條例實施細則》(下以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納入《普洱市人民政府五年(2018—2022年)立法規(guī)劃》《普洱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》,對《條例》的部分條款進行細化、補充、解釋。
該《實施細則》已于2021年11月14日第四屆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(wù)會議和2021年11月23日第五屆市委常委會第5次(擴大)會議審議通過,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實施細則》都有哪些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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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實施細則》共23條,主要內(nèi)容包括7個方面:
古茶樹資源保護補償機制和具體內(nèi)容。
古茶樹資源認定和具體程序。
古茶樹資源分類保護和保護標識牌的制作、掛(立)。
古茶樹資源保護范圍劃定。
古茶樹資源保護、開發(fā)激勵機制和扶持政策的具體內(nèi)容。
古茶樹樹齡認定的主體和標準。
古茶樹資源保護舉報機制和具體內(nèi)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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